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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16日在金华市婺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洪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婺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践行绿色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推进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我院相继荣获“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连续三年荣记集体三等功,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两次荣记集体二等功,院集体受到金华市委、市政府表彰。

(一)强化履职担当,精准发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工作切入点,努力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移送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7900人,移送审查起诉12402人,严把案件质量关,经审查批准逮捕6747人,提起公诉10972。将护航党的十八大召开、G20峰会安全稳定等作为维稳保障的重中之重,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等犯罪4182人,提起公诉5006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专项打击,依法批捕209人,起诉268人。突出办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依法妥善办理了全国最大网络传销“万家购物”案、全国特大新型“地沟油”案、全省涉案金额最高的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中天黄金”案、全省首例基督教牧师职务侵占案等,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探索创新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办案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品”评比中荣获一等奖,成为区检察院的“金名片”。 

着力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区委打好“拆治归”转型升级组合拳,做好类案查办警示和个案法治引导,深化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二七区块”征迁等重点工作,依法批捕危害环境犯罪和阻碍拆迁犯罪91人,提起公诉209人。围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与区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全力防范化解“两链”风险,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犯罪78人,起诉144人。更加注重办案效果,审慎把握法律政策,研究落实对民企人员犯罪“轻拿轻放”。围绕服务业创新发展,开展服务电子商务经济专项工作,依法批捕危害电子商务经济发展的犯罪352人,起诉317人,结合办案研究制定了服务电子商务经济发展“十一条意见”,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深入推进法治婺城建设。着力推进刑事和解,积极促成因民间纠纷等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216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38人。全力推行未成年人犯罪专业化办理,与区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指派辩护机制,与团区委建立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开展检校共建,推进帮教基地建设,对6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挽救,侦查监督科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主动适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908次。依法处置了两起在金华市政府南门设摊非正常上访、多次越级进京访、前后历时四年多的信访积案。着力发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白龙桥检察室的促进基层法治作用,推动建立全市检察机关首个基层维稳联动机制,工作成效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推广。

(二)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肃查处和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为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98件11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5件80人,渎职侵权犯罪33件37人。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办案结构显著优化,贪污贿赂大案比例100%,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11人,千万余元案件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比例达65%。突出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立案查处科局级领导干部27人,其中现职副科级以上干部1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

重点查处侵害民生民利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连续两年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司法行政、教育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51人。坚持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立案查处其背后的渎职犯罪7人。连续三年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在扶贫建设工程、农业示范基地、农村土地开发等项目中依法查处渎职犯罪20人次,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办案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媒体作专题报道。

注重推进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在乡镇、机关举办警示教育讲座49场,受教育人数5600余人。注重制度机制预防,推动区两办出台《重点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施办法》,分别与区扶贫办、水电十二局等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预防,每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年度预防报告,先后两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报告。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16次,涉及2365家企业和11579名个人。创新预防载体,制作微电影《心墙》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评比优秀奖

(三)严格公正司法,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立案76件106人,监督撤案17件20人,纠正漏捕漏诉99人,已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4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提出刑事抗诉22件,已改判19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环节违法问题66件次,监督收监执行38人。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5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提起民事行政抗诉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法院改判或采纳建议49件,两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监督案件。

积极开展专项监督。与侦查机关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瑕疵案件通报、证据不足不捕跟踪监督等工作制度,强化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刚性。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7件23人。严厉打击民商事虚假诉讼,监督纠正虚假诉讼33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人。探索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并取得成效45件,其中对未成年人刑罚执行不当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践行绿色司法精品监督案件,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办案全过程监控和动态管理。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不捕、不诉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及时纠正司法办案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建立全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推行微信预约、电子阅卷等服务。突出司法办案公开,对可能存在争议的不批捕案件,召集当事人、有关部门到场,公开审查、公开说理、公开宣告。推进办案信息公开,在互联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49条,诉讼文书1646份。开通官方微信,更新门户网站,及时通报检察工作。

(四)全面从严治检,夯实基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要求,以推进检察改革为契机,强化队伍政治思想、司法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

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忠诚担当。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创新工作载体,坚持每月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双汇报,推行会务、桌牌、短信、屏保的“廉政四提醒”举措,每月开展廉政专题教育,通过新年上班第一天廉政第一课、“十问”廉政风险点、“美在身边——婺检之星”评选等活动,筑牢廉政防线。狠抓党建工作,党总支连续5年开展“检察官牵手少年梦”活动,连续6次被评为全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金华市“五星基层党组织”。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检察日报》等媒体专题报道。

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能。优化队伍结构,针对青年干警比例高,但中层干部短缺的情况,通过选苗子、压担子,大力培养检察新人,目前80后担任中层干部13名。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培训150余次,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浙江大学检察素能提升培训班,开展“青春的力量”法律辩论赛、“婺检青年讲堂”、知名专家学者授课等,优秀人才脱颖而出,5人入选省、市级检察业务人才库,15人在省、市检察机关各类业务竞赛中荣获“十佳”、“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反贪局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检察机关面临检察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双重改革任务。对于检察体制改革,扎实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选任员额检察官办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择优选任36名干警入选首批员额检察官,办案一线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比例达87%。充分考量青年干警职业发展预期,预留一定比例员额检察官名额。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五)坚持党的领导,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党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认真落实委的决策部署,完善检察机关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坚强后盾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认真贯彻区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持续抓好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跟踪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制定工作细则,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每月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法律文书和重要文件。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定期走访、寄送刊物等方式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结合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每年不间断地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特别是2016年,创新开放形式,首次将活动场所设在民营企业,邀请省市区三级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三十余人共商服务非公经济举措,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和检察监督员的作用,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对18件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接受监督评议。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到,检察工作的每一次进步、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准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面对检察改革新形势,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司法办案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2017年及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也是建设现代化都市核心区的关键时期,更是各项检察改革任务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检察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根据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婺城“快速崛起快步赶超”的新一轮发展核心要求,把握历史新方位,稳步落实检察改革举措,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全面从严治检,为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都市核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践行绿色司法,服务保障转型发展

巩固和深化平安护航G20的宝贵经验,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注重突出办案重点,围绕婺城转型升级、推进重点工作、民营经济与民生安全的需求,严厉打击阻碍重点工作推进、电信网络诈骗、危害环境与食品药品安全、恶意“逃废债”等犯罪,为婺城做强工业主战场、打造“美丽金华”新典范、建设“平安婺城”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注重司法谦抑性,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等工作,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注重延伸检察服务,寓服务于办案,做好犯罪预防、释法说理、法治宣讲等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的作用,切实保障婺城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

(二)落实改革举措,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做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衔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落实各项检察体制改革举措,加快实现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建立符合婺城办案实际的司法责任制和办案组织,逐步开展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改革,运行检察机关人财物省以下统一管理,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构建公检法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更加注重打造工作品牌,加强优势工作推进,提升工作质效。

(三)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定位,建立健全强化法律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充分发挥诉讼全程监督作用,不断细化引导侦查、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议等制度。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推动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深入发展。完善监督方法,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经常性监督与开展专项监督相结合,提升监督效果。加强办案信息公开和检察新媒体运行,积极推进公开听证、公开审查,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全面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围绕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要求,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队伍“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教育,继续发挥党建品牌优势,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人才培养模式,突出教育培训的实务导向,提升证据审查、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方面的能力。重视发挥检察文化建设对干警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范司法行为,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从严治检,打造铁一般的婺城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任务、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我们将始终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严格司法,改革创新,奋勇争先,为婺城快速崛起快步赶超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2月13日


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1. 绿色司法:是浙江省检察院汪翰检察长提出的新型司法理念,它以规范、理性、文明司法为核心。通过绿色司法,实现公平正义所要求的执法动机、方式方法和质量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的负面产出,推进社会善治进程,构建文明健康的法治生态。

2. 一院一品:是金华市检察机关近年来为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而提出的创新载体,是指每个检察院要紧扣检察职能,突出地方特色,打造工作亮点,探索创新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制度,凸显每个检察院的特点、影响力和知名度,让每个院都有自己的金名片。

3. 轻拿轻放是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之一,是指在办理民营企业案件中,要注重办案方式方法,重点建立办理民营企业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和办理民营企业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向上级院报告备案制度,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民营企业财产,妥善把握办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和时机,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4.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是指检察机关讯问涉罪未成年人,在无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以及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情况下,可以通知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讯问活动。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全国行贿犯罪查询平台,免费向社会提供相关企业(个人)有无行贿犯罪的信息,提示主管部门及时评估廉政风险,采取必要措施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6.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7. 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是婺城区检察院与辖区公安分局建立的制度,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根据案情需要主动介入,或应公安机关要求派员介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侦查取证并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8. 证据不足不捕跟踪监督:是婺城区检察院与辖区公安分局建立的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作出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经补充侦查后,根据法律规定,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应当重新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9.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指全国检察机关网上办案系统,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方式的一次革命。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对检察机关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程序、质量等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和预警。

10. 检察改革:检察机关面临检察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体制改革包括四项内容,即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检察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11.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指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它强调了检察官的职责,突出了检察官在检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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