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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日在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洪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两富”、“两美”婺城建设的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综合绩效考评列全省第三名,取得自全省检察机关实行分类考核以来最好成绩,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婺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48件1299人,提起公诉1332件1929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163人,起诉183人,重点办理了“金华女子失联”案、“湖海塘沉尸”案等社会广为关注的重大案件。针对当前侵财犯罪、毒品犯罪高发、多发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犯罪及毒品犯罪800人,起诉911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全力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投入“五水共治”、“ 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派员参与“二七区块”改造,以执法办案为主要手段,保障和推进重点工作攻坚克难。全年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3人,起诉21人,批捕严重阻碍征地拆迁、拆违犯罪23人,起诉36人。依法慎重办理涉及群体性事件和敏感社会问题的案件,妥善处理民间借贷、企业连环担保以及“逃废债”引发的刑事案件,共起诉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8人,重点办理了涉及300余投资人的虚拟网络现货平台诈骗案、涉案7亿余元的“海纳租车”非法集资案等,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专项预防保障政府有效投入,制定《婺城区重点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施办法》,被区委以“两办”发文形式推广,促进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积极助推社会治理创新。注重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23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着力推进刑事和解、民行调处等工作,共促成案件当事人和解31件。完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机制,依法宽缓处理19名涉罪未成年人,并对轻罪记录予以封存,结合办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推进检校共建,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主动适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新要求,坚持诉访分离,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74件次。积极搭建基层法治工作新平台,设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和白龙桥检察室,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二、强化惩防职务犯罪,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共依法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4件30人,人数同比上升11%,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10件12人。重点查办大案,贪污贿赂大案比例100%,其中10万元以上案件14人,同比增加44%,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占立案总数的61%,渎职侵权案件重特大比例同比上升75%。突出办理要案,共查办现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要案6人,同比上升200%。

  严肃查处侵害民生民利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土地管理、城市管理、教育文化、村级财务管理等领域职务犯罪10人。开展惩治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虚报冒领苗木补贴、基地种植补助、侵吞土地补偿款等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11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项目审批、规划建设等环节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积极投入全省检察机关“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在乡镇、机关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15次,受教育干部2000余人次。不断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在浙中信息产业园成立工作室,专项开展电子商务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创新预防工作载体,制作的微电影《心墙》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评比优秀奖,在省级预防宣讲课上播放,受到好评。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58次,推动了市场廉洁准入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外部监督并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立案26件37人,监督撤案6件7人,纠正漏捕漏诉31人,提出刑事抗诉3件,已改判2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法院改变原裁判2件,采纳建议15件。严厉打击民事虚假诉讼,9名涉嫌伪造证据的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案件9件。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0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大力加强外部监督制约。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等工作,并根据审议情况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通过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寄送《婺城检察》等方式,定期通报检察工作,并发出征求意见函,对代表的议案、建议和转交的案件,落实专人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和检察监督员的作用,促进规范执法和廉洁从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情况。

  更加重视强化自身监督。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强化案件质量内控机制,进一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深化网上流转、规范办案和全程监控“三位一体”的网上办案模式。推进“阳光检察”,编印《阳光检务手册》,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探索开展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增加执法透明度。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提升素能,强化队伍建设和制度管理,努力打造公正清廉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周密准备,精心组织,加强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视联系群众,组织开展走亲连心、道德讲堂、公益服务、“微心愿”等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为民宗旨意识。突出落实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确定了14项整改事项,修订新建了涉检舆情处置等43项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主动谋划应对司法改革,做到未雨绸缪,以改革目标倒逼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升。顺利完成中层干部调整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一批素质好、专业强、年纪轻的干警走上中层岗位,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检察干警在业务部门比例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岗位练兵和全员培训工作,实行新进干警轮岗锻炼制度,组织开展公诉人实战论辩、专家授课等活动,人才梯队建设成效明显,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5名干警获得省级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市级业务尖子等称号。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院关于作风建设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突出加强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坚持检务督查常态化,着力整顿窗口接待、上下班秩序、工作效能等问题,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明确导向,对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丰硕成果:院集体被省检察院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5项业务工作名列全省前四名,其中2项工作位居全省第一名,6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9项工作获得省市级荣誉,15名个人获得市、区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仍有差距,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和办案能力还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队伍综合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务公开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仍不充分,阳光检察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机关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一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检察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发挥;二是中央持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将进一步强化;三是司法改革年内将在浙江开展试点,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须进一步提升;四是强调从严治检从严管理,检察干警纪律作风建设须进一步加强。为此,2015年,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不断深化“三个提升年”活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以司法办案为主要方式,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婺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围绕“两美”婺城、法治婺城的重大部署,优化服务方式,推进司法保障法治化。强化担当意识和底线思维,继续加大对严重阻碍“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二七区块”改造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债务纠纷、劳资纠纷以及“房闹”等热点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慎重办理非法集资、诈骗等案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更加注重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反映和解决诉求,全力推进平安婺城建设。

  二是立足司法办案,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专项查处。全面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密检察监督网络,健全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等制度,探索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坚决惩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犯罪。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深化基层检察室工作,提升基层法律监督成效。

  三是立足司法改革,深化检察工作机制。围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探索优化检察办案机制,进一步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度,落实强化执法办案主体责任,为推进改革积累经验。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深入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工作,严把批捕、起诉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健全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四是立足规范司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干警进一步恪守法治、严守纪律、遵守规矩,巩固和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业务建设,重视人才的发现、培养和选拔,努力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及“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坚守法治,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为建设“两美”婺城、法治婺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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