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帆,女,中共党员,现任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15年来,她多岗位锻炼,现仍奋斗在检察业务部门,她始终坚守“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以“哪里需要往哪里钻”的螺丝钉精神锤炼专业能力,用工匠精神把每一个案件做实做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曾先后荣获金华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婺城区最美抗疫巾帼志愿者、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贡献个人、区创建婺城幸福城成绩突出个人、区奋赶超楫赶超争先奋斗共同富裕先进个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近年来,办理的多个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精品案例。
2023年1月30日(大年初九),时任第七检察部主任的夏小帆已跟随市院不畏严寒驱车来到了江西省铅山县某村小余家回访慰问。原来,2022年8月,小余母女因对判决不满向婺城区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状,“办信即办案”,经调查走访发现小余母亲已年逾七十,身体孱弱,无法出远门,小余家亲戚都住在村上,对判决存在同样的疑问,如何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让小余一家解开心结重新开始生活?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三级检察院联合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两级检察院把工作搬到小余家村委会,组织上门公开听证,通过现场示证释法说理将矛盾化解在当事人家门口,并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切实解决了小余家的困难。“这次回访看到小余家这个5年多的心结解开了,一家人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也一一落实了,我们也就放心了”夏小帆感概道。该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宣传在《检察日报》、《浙江法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等媒体报道。
2023年3月,夏小帆回到了工作了十几年的一线业务部门,挑起了第二检察部重担,受理的都是重罪、经济、职务、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作为主任,她总是冲在办案前线,提前介入两个公安分局案件讨论80余次,参与多部门间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分析会,利用周末亲历案发现场,大量的实践不断更新迭代她的知识储备,促就了她的高质效履职。对于党委政府、社会关注的类案、专案,她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指导精神,让司法办案服务大局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与党委政府、上级院汇报请示,与公安、法院协调,统一部门内部办案标准。如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她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强化追赃挽损,统一执法标准,做到宽严得当。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击经济犯罪是二部的主要职责之一,为此二部设立涉企案件治理检察办公室、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年来从严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49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3人,挽回损失数百万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3件,通过合规整改,企业家回归社会后回馈社会。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夏小帆多次为市、区300余名企业家代表开展法治讲座,梳理民营企业在融资、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制作《民营企业刑事犯罪风险点宣传手册》,向辖区企业发放,主动送检入企。
步履不停、笃行不怠,今后,她将继续以奋发之姿描绘心中那抹“检察蓝”,为婺城的法治建设贡献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