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监督行动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指引,围绕本地安全生产实际,以“六大环节、二十四类问题”为监督重点,开展专项排查。
01
聚焦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无相应资质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监理、设计;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项目审核流程不符合规定等方面问题。
02
聚焦擅自挖掘、占用道路施工;道路、桥梁警示标志、设施缺失、破损;山区道路落石、滑坡安全隐患;各类货运车辆、外省籍车辆、农村客运车辆违法营运等方面问题。
03
聚焦将厂房、仓库、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幢建筑内的企业(俗称“三合一”企业)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隐患;瓶装燃气充装、储存、销售配送、使用环节安全隐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安全隐患等方面问题。
04
聚焦企业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处置不闭环;员工长期违反岗位操作规程;违法“小化工”安全隐患;非法储存、使用、运输危化品安全隐患等方面问题。
05
聚焦电梯使用、管理环节安全隐患;景点的玻璃栈道等设施、大型游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工程车辆使用、管理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到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06
聚焦尾矿治理;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系统安全隐患;工矿设施侵害电力、河道等公共设施等方面问题。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和体制机制建设,婺城区检察院将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助力形成该领域的公益司法保护合力,通过办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同时,社会公众有相关线索的,可以通过12309热线、“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途径向检察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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