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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信仰——读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有感
时间:2016-01-29  作者:陈婧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这句经典名几乎被所有学法之人人所皆知,却并不是所有人都记得这句话的出处——哈罗德J.伯尔曼所著的《法律与宗教》。我在大学校园里的时候无缘阅读这本经典之作,如今在工作之余翻阅,一页一页慢慢看来,却也有些许感受。

  法律与宗教,在我们看来一个是统治阶级用来解决纷争的规则和程序,而另一个则是让人得到心理安宁而创建的一种精神寄托,二者之间毫无关联。但伯尔曼却认为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联系,其联系的纽带就是信仰。借用梁治平先生在序言《死亡与再生:新世纪的曙光》里提出的一个问题:“生活的意义何在?我们被引向何方?”在伯尔曼看来,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也正源自在这一根本问题上的困惑。当整个社会对于法律与宗教的信仰严重地丧失,人类文化也行将崩溃。法律意味着秩序,宗教意味着信仰,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伯尔曼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西方盛行的“二元论”,即将法律与宗教截然对立的观点。

  伯尔曼认为,在所有的文明里面,法律都与宗教共享四种要素,即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仪式通过仪节程序象征着法律的客观性,传统则标示了法律的延续性,权威标志着法律的约束力,普遍性则象征着法律与超验的绝对真理之间的联系。它们所引发的,不是道德或法律的推理与判断,而是人们的法律情感,是把法律所体现的正义理想视为生活终极意义之一部分的充满激情的信仰。倘要获得完全的效力,就必须使得人们相信,那法律是他们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法律并不像人们通常以为的,只是世俗的、合理的和功利的,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他的情感、直觉、信仰和献身。为了印证这一点,伯尔曼从历史和哲学的角度出发,论述了过去两千年间宗教对于西方法律的影响以及法律与爱、法律与神恩、法律与信仰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出一个结论:现代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就是建立在过去两千年中基督教所创造的各种心理基础和许多种价值上面的。但在今天的西方,法学家把法律看成是纯功利的工具和手段,神学家把宗教看出是超越程序与组织的信仰、爱喝恩典,把它和法律对立起来。伯尔曼认为,这种把主观与客观、本质与存在、精神与世俗、理性与情感截然两分的思维模式,割裂了法律与宗教的联系,从而带来灾难。这标志这一个时代的终结。而未来的新时代则是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意识与存在同在,整体的人都在思考和感受,如此,法律与宗教的隔阂终将消失,正义的便是神圣的,神圣的便是正义的。这就是社会精神上的“死亡与再生”。

  21世纪的现代人,在享受着比以往更富足的生活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危机,但在“所有危机之后,都有一种更根本的原因,那就是群体意识的失落,创立团体之能力的丧失”。不管东方还是西方,都面临着这个问题。现阶段的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普遍性提高,开始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整个法制体系的不透明和不系统,又致使大众对法律的认识仅停留于其工具性的一面,并对其具体操作和具体内容疑虑重重。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我们忽视了人们对于法律理念的追求,便很有可能导致人们对法律本质的误解。“当法律仅仅被理解为国家自上而下制定和执行的一套规则,当官僚国家通过无论行政还是法律手段渗入和控制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社会在此过程之中日益萎缩,这时便大难将至。”因此伯尔曼提出的确立法律的信仰性,仍然对当今中国有重大意义。

  但是,中国社会要确立法律的信仰,最重要的并非现代法律与传统宗教之间尖锐矛盾的调和。我们的历史上不曾有过西方所说的法律与宗教的统一与分裂,我们的传统乃是和谐,讲求人、物、自然、宇宙交融于一的一元论。正如梁治平先生所说:“二元论从来不是我们的传统。……我们的法律并不是西方人惯常理解的那种,毋宁说,‘它们不是法律,反倒是压制法律的东西’”。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法律从来就不具有神圣性,它是世俗而功利的,是执行道德的工具,是附加了刑罚的礼。“对于个人来说,法不但意味着国家的暴力(刑),通常还是耻辱的象征,因为它所惩罚的,总是不道德。所谓‘出于礼则入于刑’,这既是合,又是分,它表明我们古代的法律只具有否定价值。这样的法律,自然不具有(也不要求)神圣性。”这种法律是以义务而非权利为本位的,它是实施道德、惩治无德的手段,而这种一元论的道德法律观影响至今。因此,一套从西方引进过来的法律制度,一套与我们传动文化格格不入的制度,如何能激发我们乐于为之献身的信仰与激情?“我们并不是渐渐失去了对于法律的信任,而是一开始就不能信任这法律”。故而我们的问题不在于综合法律与宗教之间的裂隙,而是重新创造出一种法律,重新创造出一种宗教,一种对我们来说是全新的法律与宗教。

  我们正面对死亡,却必须用我们全部的力量和勇气来获取再生。引用伯尔曼的话来结尾:“作为一个民族,作为一种文明以及作为人类,我们将有忍受旧时代死亡之痛苦的坚韧毅力,有对重获新生的热烈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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