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进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巡视工作 ·喜迎新年,燃动冬日 ·金华检察机关召开轻罪治理实务研讨会暨涉众型经济犯罪定罪量刑及追赃挽损司法实务沙龙 ·喜报!我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 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 ·闻令而动 尽锐出战! 婺城区检察院志愿者火速集结 坚守防疫一线 ·李良才检察长在区政协四届四十三次主席会议上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检律互动】畅谈协作 共建良好法治生态——婺城区检察院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 ·婺城区委出台《实施意见》 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金华市委巡察组向婺城区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首 页   |   婺检动态   |    检察监督   |  以案说法  |   队伍建设   |    检察文化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监督
让废弃矿山不再成为绿林之殇
时间:2017-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琅琊镇地处金华西南,山川秀美、景色宜人,2014年就已跻身“国家级生态乡镇”。然而,丰富的山林资源却也成为犯罪分子觊觎的目标,记者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4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琅琊镇辖区内非法采矿案件519人。开采的矿石量少则7000余方,多的达到55000余方,大面积开采导致山体植被破坏、岩石风化裸露,一些废弃矿山成为绿林中的斑斑“皮癣”。

  今年7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婺城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废弃矿山无人监管问题开展走访调查,并于8月上旬,向主管部门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提出检察建议,正式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经检察建议,近日,国土部门已对涉案废弃矿山进行全面勘查,编制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正式启动实施生态修复工作。

  非法采矿系列案牵出矿山“撂荒”顽疾

  2016年初,婺城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非法采矿系列案件。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5年间,琅琊镇村民倪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证的情况下,在琅琊镇滕村、泉口村等地的山上大肆非法开采矿石,运往附近的建筑工地出售牟利,非法开采数量达1.4万余方,非法获利超过200万元。201610月,主犯倪某、徐某分别被判处五年、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虽然非法采矿者被绳之以法,但检察官在案件后续跟踪过程中却发现,涉案的矿山一直处于“撂荒”状态。当地群众反映,以前山上有不少开矿的,后来关的关、查的查,矿是不开了,但挖了的山也没有人管,像这样大大小小的废弃矿山还有不少。经过进一步调查,废弃矿山的问题由来已久,一方面,由于矿山环境保护涉及国土、环保、林业等多部门,责任不明确致使出现监管“真空”;另一方面,矿山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不少矿山未预留生态恢复治理资金,加上长期监管缺位,导致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无人“买单”。

  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检察机关介入监督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矿山治理难的“顽疾”继续放任必然造成山林生态的恶化。今年7月,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被正式写入行政诉讼法,婺城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办案骨干进行研判,正式对涉案矿山无人监管问题展开立案审查。承办检察官历时半个月,对琅琊镇庙湾山、水碓湾山等10余个非法采矿矿点进行实地取证,走访当地村民,收集大量言辞证据,经初步勘查,琅琊镇非法采矿点山体破坏面积达1.7万余平方米。

  8月上旬,婺城区检察院依据审查结果,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国土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违法人员对破坏的山体环境进行生态修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针对当前法律法规对废弃矿山的修复并无详细条文规定,检察机关在提出建议的同时强化说理,从矿产资源法的立法本意、国土部门的职能定位以及浙江省对废弃矿山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案废弃矿山可能存在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层层递进说理,得到职能部门的认同和配合,并于912日向婺城区检察院复函,提出整改方案。

  废弃矿山复绿工程快速推进

  “万事开头难”,有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强势监督,职能部门坚定了啃下废弃矿山这块“硬骨头”的决心。国土婺城分局迅速行动,委托地勘设计单位对辖区内废弃矿山开展调查,编制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1025日,婺城区检察院正式收到国土部门交送的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国土部门将逐步组织进行边坡清理、平台、宕底平整及复垦土回填、排水沟建造等工程工作。经先期治理后,平台、宕底的复垦面积将达12000㎡,届时复垦区将重点实施复绿养护工作,计划在矿山边坡坡脚种植藤本植物290余株,在平台、宕底种植灌木1300余株,并撒播各类种子加速复绿进程,被严重破坏的生态环境有望在年底得以恢复。婺城区检察院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废弃矿山复绿达到预期目标。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婺检动态
反腐预防
以案说法
队伍建设
检察文化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华市丹光西路8号 电话:0579-82412001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