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逾花甲的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村民郑某收到了一份迟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他被处以罚款24168.45元,并被责令补种树木1985株。
满目疮痍的“秃头山”,终将绿树成荫。这一切,源于婺城区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事情还得从2014年7月份说起,郑某因为盖新房需要杉木,就从其他村民处以2.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位于长山三村自留山“刀头塘”山上的杉木。当时,该村民给郑某看了一份自己之前办理的早已过期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提醒郑某可办理续期,无需费用。
可是,大字不识的郑某看看许可证,既没看懂也不理会,更没有到农林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同年8月,一心想造新房的郑某雇人上山砍树,只用了短短两天时间,他们就用汽油锯砍伐杉树397株。昔日树木繁盛的“刀头塘”山变成了“秃头山”。
2017年4月,婺城区检察院民行科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经调查核实,及时向婺城区农林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依法对郑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5倍于树木价值的罚款,并补种5倍于砍伐数量的树木。
下一步,婺城区检察院将对该案继续跟踪监督,守护绿水青山,让“刀头塘”山早日恢复“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