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5日至6月30日,金华市委驻婺城区检察院巡察组对婺城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三个聚焦”等方面的问题,从严从实开展政治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8月12日上午,金华市委驻婺城区检察院巡察组向婺城区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金华市委驻婺城区检察院巡察组组长潘胜忠反馈巡察情况,金华市监委委员厉光明传达金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陈龙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婺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小荣就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作表态发言。
金华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陈生平,金华市委驻婺城区检察院巡察组副组长徐宏亮、陈美胜,婺城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巡察办主任徐君振,金华市委巡察办、金华市委驻婺城区检察院巡察组、婺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婺城区检察院中层以上及全体党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反馈会。李良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