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信用套取现金,到底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贩卖某药品到底是不是贩毒?
金华婺城:主任当班长“一月一考”给干警“神助攻”
严佳素是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新录用的干警,刚到单位没几天,就接到了“月考”的通知。“还要月考?”当时,她的内心是崩溃的,没想到到工作岗位上还有考试。
考试就在院里的会议室,考生是部门的7名员额检察官和5名检察官助理,主任廖宁是主考官兼班长。
拿到考卷着实让身为法学研究生的严佳素有点意外,“我以为考的都是一些法学知识,没想到题目这么接地气,不少是工作中遇上的一些新型案件。”
利用网络信用套取现金,到底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贩卖某药品到底是不是贩毒?层出不穷的新型电信诈骗案件,到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还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虽然也算熟读法律条文,但面对这样的案例,严佳素还是有点没底。
考试后,除了交叉阅卷,还有考后解析,出题人会根据自己的理解给出答案,若有不同的意见也可以当场提,一道题“挥一挥翅膀”,往往能够掀起一场头脑风暴。这是婺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今年年初起推出的“一月一考”制度,名字很普通,内容却很有料。
彼时,正值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刚刚完成,检察官员额制后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大大提升。婺城区检察院地处金华市中心,要受理3个公安分局所侦办的刑事案件,案件总量庞大,其中不乏一些复杂疑难敏感案件。面对这样的形势,如何把干警们碎片化的空闲时间利用起来,杜绝“本领危机”、提升业务能力呢?
“如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我们每个人就有了两种思想,甚至多于两种思想。”这是侦查监督部主任廖宁最喜欢的一句话,这也让她灵光一闪,何不打造一个部门内业务交流、思想碰撞的平台呢?
于是,“一月一考”制度应运而生,就这样,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三,侦查监督部50周岁以下的干警将进行月考。出卷人由员额检察官每月轮流担当,题型分选择题和简答题,答完之后进行解析和讨论。
截至目前,这个制度已经在婺城区检察院推行了大半年,不少干警觉得自己在办案时更游刃有余了,在最近一次主题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考试与讨论后,还有干警因此发现案件中的立案监督线索,并成功立案监督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