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专家论证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进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巡视工作 ·喜迎新年,燃动冬日 ·金华检察机关召开轻罪治理实务研讨会暨涉众型经济犯罪定罪量刑及追赃挽损司法实务沙龙 ·喜报!我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 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 ·闻令而动 尽锐出战! 婺城区检察院志愿者火速集结 坚守防疫一线 ·李良才检察长在区政协四届四十三次主席会议上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检律互动】畅谈协作 共建良好法治生态——婺城区检察院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 ·婺城区委出台《实施意见》 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首 页   |   婺检动态   |    检察监督   |  以案说法  |   队伍建设   |    检察文化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我院构建“两制度四提醒”监督模式强化检察人员内部管理
时间:2016-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认真贯彻“从严管理落实年”的工作要求,加强检察人员内部管理,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两制度四提醒”监督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力度,凝聚从严管理合力。

  一是建立日常管理“四提醒”,营造监督氛围。实行会务提醒,落实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作为提醒责任人,定期召开科务会,学习规章制度,通报纪律情况,做到提醒“定期”;实行桌牌提醒,在全院各办公室放置浙江省检察机关“九项严禁”红色警示牌,严格落实各项禁令,做到提醒“醒目”;实行短信提醒,在双休日、节假日前一天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严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准则,做到提醒“及时”;实行屏保提醒,在干警工作电脑上安装警示图文屏保,滚动播放各项纪律作风规定,做到提醒“随时”。

  二是建立非公务宴请报备制度,细化监督环节。制定出台《工作日接受非公务宴请报备制度》,规定检察人员工作日接受非公务宴请应当按层级分别向部分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检察长报备,报备单按月汇总报监察室备案,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因不按规定报备发生负面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

  三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监督力度。重新修订《检察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12条应当报告的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规定事后15日内,由报告责任人填写书面材料按层级报告,交监察室备案,并列入个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监察室、纪检组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向院党组进行汇报,确保监督实效。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本院概况
领导班子
组织机构
婺检荣誉
联系我们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华市丹光西路8号 电话:0579-82412001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